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增寫了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以及黨員充當政治騙子的處分規定。 政治騙子一般指通...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充實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處分條款,在第五十四條增寫搞政治攀附行為的處分規定,進一步明確...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一條對不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作了規定。可分為三類: 1.不...
問:如何執行黨紀處分決定? 答: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對發表、傳播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行為列出負面清單,目的是嚴格規范黨員言論,以嚴...
問:如何處理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 答: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對于主動上交的違紀所得和經濟損失...
問:如何理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所稱主動交代? 答:《條例》所稱主動交代,是指涉嫌違紀的黨員在組織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前向有關組織交代...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編分則第六章是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的處分規定。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共 28 條,增寫2條,修改 12 條。 政治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利益如何處理作出了規定,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